第一条 yl23455永利官网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思想道德、学术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员工。
第二条 评定对象为在公司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本科员工。
第三条 集团设置以下单项奖奖项:
(一)道德风尚奖(100元/人·年);
(二)学习勤勉奖(100元/人·年);
(三)科研创新奖(100元—3000元/篇);
(四)社会工作奖(100元/人·年);
(五)社会实践奖(100元/人·年);
(六)文体活动奖(100元/人·年);
(七)创业实践奖(1000元—5000元/人·年)。
第四条 评奖条件:
(一)道德风尚奖获奖条件
1.在学校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,有典型事迹;
2.在校内外因见义勇为、拾金不昧、义务献血、扶贫帮弱、自强不息等高尚行为受到表扬或表彰;
3.热心公益劳动,学年劳动积分名列前茅;
4.获奖员工的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(二)学习勤勉奖获奖条件及比例
1.参加本年度综合测评,未获奖学金者;
2.学习成绩较上学年有显著进步;
3.获奖员工不超过学院员工人数的2%。
(三)科研创新奖获奖条件
1.在国家级、省级优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;在SCI、EI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;当年度获全国性老员工学术科技类竞赛三等奖以上,并经相关部门认定;
2.“挑战杯”获奖员工单列,由校团委专门表彰。
(四)社会工作奖获奖条件及比例
1.积极参加社会工作,热心为同学服务,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能及时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;
2.学习态度端正,能较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;
3.担任员工干部或大型员工活动的组织者;
4.获奖员工不超过学院员工人数的2%。
(五)社会实践奖获奖条件及比例
1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受到校级以上表彰;
2.品学兼优,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或处分;
3.获奖员工不超过学院员工人数的2%。
(六)文体活动奖获奖条件及比例
1.在校、院级以上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;
2.在省级以上文体活动中获个人、集体前六名者不受上述比例限制;
3.员工获得省级文体活动中获奖可同时获得学校单项奖,但奖金不予重复发放;
4.获奖员工不超过学院员工人数的2%。
(七)创业实践奖获奖条件
1.创业实践奖主要用来鼓励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公司者;
2.创业实践奖的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(1)具有经营执照且公司经营范围以科技型项目为主;(2)申请人为法人代表;
3.创业实践奖的奖励金额:利用自身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者5000元/人;利用学校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者3000元/人;创办其他一般企业者1000元/人。
第五条 公司员工有创造发明等应受表彰奖励情况的,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。
第六条 评选办法及程序:
(一)单项奖每学年评定一次,在综合测评结束以后进行。
(二)单项奖评选采取个人申请制,不主动申请的同学不得参与评奖。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直接向所在学院申请参评。
(三)学院比照综合测评的程序组织初评,学院负责审查并公示后报员工工作处进行复核。
第七条 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者,不得参加单项奖评比。
第八条 本办法由员工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